2008年9月3日 星期三

給上蒼5分鐘

給上蒼5分鐘!也尊重生命的延續!
景氣不好已經有好幾年了,這幾年,有一陣子不太敢翻閱報紙的社會版,也不想看電視,因為每天都有燒炭自殺的報導,不僅結束自己的生命連家人小孩也一起陪葬,看了報導,一整天心情都不好,令人鼻酸,家人何辜?小孩更何辜? 任何人沒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命存續與否?那怕是自己親生的子 女,為人父母的也無權決定小孩的生命.
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,當面臨挫折時,要勇敢面臨,也許說的有些教條,但,生命終究是無價的,一時之間無法跳脫的煩惱,不管你是信奉上帝還是以佛祖為依皈,請用心向你的信仰訴說,只要花5分鐘大聲的說出心裡的結,上蒼會聽見的!!
自殺是懦弱的,拉小孩陪葬是可惡的,沒有什麼事是無法解決的,不要因一時想不開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.記得歐洲有個婦人,一連生了六個子女,不是眼瞎就是耳聾不然就是缺手斷腳,沒有一個是正常的,這位婦人很堅強的將子女扶養照顧,接著又懷第七個小孩,所有人都反對她將小孩生下,她說:〔如果不想生,當初就不要懷孕,既然已經懷孕,這個生命她無權剝奪,她會負責小生命的延續,如同前面六個小孩一樣!}果真第七個小孩一出生就耳聾,但婦人無怨無悔!你知道第七個聾子是誰嗎??---貝多芬.
生命需要尊重,遇到挫折,給上蒼5分鐘聽聽你的聲音!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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